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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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万松寺普照禅师塔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29459B/2025-0001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文物保〔2025〕14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物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州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审<万松寺普照禅师塔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蓟文物报〔202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对设计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勘察该塔第四层、五层檐部和塔刹及塔身外抹灰等部位残损情况,补充相关构件残损量数据,校核设计图纸的做法和工程量。

(二)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塔砖拆砌”的范围,细化砖砌体和石砌体勾缝材料、配比和做法。根据勘察结果加固保护塔身外抹灰残损部分,保留历史信息,控制好塔身抹灰色彩,避免过新。没有依据不恢复塔刹,做好塔顶和刹座灌浆防水,深化上部封护技术措施和做法详图。

(三)清理塔基周边树木,严格控制其对基础的扰动,根系可采用药物灭杀并确保安全性。塔基周边可适当利用石材硬化,并与现有样式进行区分。周边栏杆设置应进一步论证必要性和材质,细化设计图纸,并尽量远离塔身以保护其风貌。

(四)补充塔刹设计图纸,补配门及槛框应提供设计依据并明确做法。补充塔身平面、斗栱及门窗大样图。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跟踪设计,及时补充勘察、深化相关设计和工程做法。

二、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施工过程中你局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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