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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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天妃宫遗址本体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29459B/2025-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文物保〔2025〕7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物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你单位《关于开展天妃宫遗址本体保护修复的请示》(津遗保〔2025〕6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对设计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采用热膨胀仪测定砖的烧结温度,应确认检测可靠性,并核实表3.3砖体样品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结果的数据。

(二)参照国家文物局最新颁布的《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要求》(WW/T 0128-2025),分析检测结果应注明分析检测仪器设备型号、测试条件以及检测单位和人员,如委托第三方检测分析,则应附上检测报告。

(三)鉴于遗址保护修复后生物病害防治可能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应注重遗址保存环境调控,使之处于稳定环境以利于生物病害防治。

二、请你单位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实施。

三、施工过程中你单位须加强监督与管理,加强全过程指导,特别是隐蔽工程的监督管理,重视档案资料搜集整理,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加强遗址保护修复后效果跟踪监测及日常维护。

此复。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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