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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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陶氏旧居修缮工程现状勘察与方案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29459B/2024-0000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文物保〔2024〕8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物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审核<陶氏旧居修缮工程现状勘察与方案设计>的请示》(津和文旅〔2024〕12号)收悉。我局责成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方案论证。经研究,现对所报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陶氏旧居修缮工程现状勘察与方案设计》。

二、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合理增加文物建筑外檐剔凿勘察点位及范围,对方案中提出的“恢复建筑砖红色外檐”作进一步考证,在有充分依据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二)补充文物本体内恢复楼梯的做法及所用材料的材质,并做好可逆性、可识别性设计。 

(三)进一步查勘楼盖结构,补充残缺部位的加固及修缮做法。   

三、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你局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竣工初验等工作,并在工程竣工一年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向我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此复。

                              2024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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