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审核<陈祝龄旧居(保定道4号)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津和文旅〔2023〕78号)收悉。我局组织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了现场勘察和方案论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陈祝龄旧居(保定道4号)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二、所报方案应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单体A与单体B及贴建单体交接部位应加强抗震措施,地面沉降原因应进一步检查,根据损坏状况采取相应措施。
(二)应恢复原有半地下室开窗及通风孔。
三、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你局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此复。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