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公安局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29459B/2023-0002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文旅市〔2023〕5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公安局、各区公安分局: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3〕96号,下称《通知》)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审批管理。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演出举办单位在申请举办大型演出活动(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时,将风险自评报告(含票务销售方案)和其他报批材料一并提交审核。风险自评报告应重点分析评估演职人员、演出内容、演出场地、票务销售、现场管理、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并对需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相关事项作出诚信承诺。票务销售方案应包含演出基本情况,授权的票务经营单位及售票渠道,全场可售票数、票务经营单位公开售票数量及公开销售比例,退票规则,投诉处置等信息。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建立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机制,对演出举办单位提交的风险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对拟同意举办的大型演出活动,及时将审核材料和初步审核意见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批部门统筹指导,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批准。公安机关要对大型演出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予批准。    

二、加强票务管理。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我市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门票不得转赠及转售。对已通过审批,尚未公开售票的大型演出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实行强实名制购票,完善落实退票机制;对已通过审批,已经公开售票的大型演出活动,按照《通知》印发前相关要求执行。同时,进一步提高大型演出活动门票销售比例,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对其余15%的门票,应当在演出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履行告知义务,通过演出票务销售平台以及其他渠道明示主要演员或团体信息、演出最低时长、最低曲目数量、全场可售门票总张数、门票销售比例、不同座位区域票价,购票、入场和退票规则,实时公示已售、待售区域,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举办方和场地方工作票证的管理,严控发放范围,防止工作票证流入市场被非法买卖。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销售平台将大型演出活动票务信息实时传输至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三、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实地检查,现场核验演员信息及演出节目内容,严禁擅自变更演员及演出内容,严禁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大型演出活动现场安全监管,指导演出举办单位强化事前安全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实名入场制度,落实安保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配备足够安保人员,配齐安检设备,严格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携带禁限带物品进入场内。公安机关依法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改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厉打击演出含有禁止内容、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擅自变更演员及演出内容、未经批准擅自售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演出票务销售平台的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资质售票、未取得授权售票,以及未履行核验票务经营单位资质及演出批准文件义务、为倒卖门票提供服务等不落实平台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倒卖演出票证的打击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黄牛票”、网上网下倒票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网络谣言和现场安全管理力度,依法打击流量造假、造谣传谣、侵犯隐私,以及聚众闹事、滋事斗殴等网上网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五、工作要求。一是压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演出举办单位对演出活动安全负首责、全责、总责。要督促演出举办单位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活动审批、票务销售、现场管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等工作,主动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二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演出活动的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超前研判,做好方案预案,加强台上台下、场内场外、网上网下各环节安全,坚决消除一切潜在隐患。要压实工作责任,严密工作措施,加强现场检查,维护观演秩序,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举办。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大型演出活动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机制,负责受理在本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大型演出活动发生的消费纠纷投诉,并督促演出举办单位及时处理。三是强化协作配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和统筹指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决定建立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市级协作机制。各区可参照《天津市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市级协作机制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区级协作机制,建立并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演出活动审批联动机制、协同监管机制和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做到各负其责、凝聚合力,共同保障大型演出活动顺利开展,有力整治“饭圈”乱象,促进我市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3〕96号)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