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不断提升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监管能力,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开展职业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信监〔2021〕31号)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工作实际,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关于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项整治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10月21日
联系人:张昊文、田军智;
联系电话:83602573、83602547
邮箱:swljscglc@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项整治的方案
为严厉打击违法从事职业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和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同与联合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规范行为、解决问题、建立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切实防止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维护我市良好营商环境。
二、治理领域及工作重点
(一)涉及领域
文化和旅游部门针对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所涉及领域为:依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应当取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核发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以下简称“艺术考级机构”),通过考试形式对学习艺术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测评和给予指导的活动;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相关的艺术考级机构、承办单位、考级地点等单位。
(二)工作重点
1.行政检查事项权限为“对艺术考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行政处罚事项权限分别为:
(1)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
(2)对未按规定将承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的处罚;
(3)对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的处罚。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将在上述职能权限范围内,严格依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对相关经营行为开展监管,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三、时间安排及关键节点
2021年9月底至12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25日)
要结合所辖区域艺术考级机构分布情况,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抓紧部署,确定排查范围。文化执法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对象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密切关注举报热点相关线索。对排查出的涉资质资格问题,及时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对疑难重大问题,报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25日)
对排查结果和问题台账进行逐项清理,结合权责清单,对排查出的相关问题,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通过此次整治,彻底消除我市存在的擅自从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擅自增设考级科目、考级科目乱收费、乱发证等行为,市区两级要加强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5日)
专项治理完成后,要对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对治理情况“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对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鉴别力,对发现的不作为不担当、推诿扯皮等现象,要予以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除“只管有证不管无证”的片面思想,组织执法人员对艺术考级培训机构实地上门检查,确保查一家、明一家。要灵活运用各类手机APP及点评类软件,密切关注艺术考级机构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线上平台,多方式多渠道获取艺术考级机构发布的考级信息。要以问题为导向,将问题处置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执法界限模糊、执法依据不清的情况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统筹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对违法经营主体形成威慑作用。整治期间要以办案为重要手段,以普法宣传为辅助措施,以规范市场为治理目标,创造良好的艺术考级行业氛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要加强工作指导,在检查、办案过程中给予各区有力支持,做到专项治理无盲区、有步骤、高质量按时完成。
各单位要按照治理工作三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分别于10月28日前、11月25日前向市文旅局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于12月27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