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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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海河工程局旧址2号楼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29459B/2021-0011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文物保〔2021〕10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西区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对修缮“海河工程局旧址2号楼”的申请》收悉。我局责成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方案论证。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海河工程局旧址2号楼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设计方案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新加建的室外消防疏散楼梯应予取消,重新考虑文物本体的疏散问题。

    (二)文物的历史价值还需要深入挖掘、补充历次维修情况。

    (三)地下室的防水问题应做详细分析,找到积水的原因,从而做出针对性的修缮加固方案;院内的排水系统应统一考虑。

    (四)外檐墙体的修缮技术措施应做细致分析、实验后方可采用。

    (五)结构加固设计中,应该针对鉴定报告提出的问题及程度做出相应的加固修缮方案;对于活荷载的取值应该做到从构件到整体的一致复核;对于不满足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的构件应该做出相应的加固设计;鉴定报告应签字同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六)屋面修缮方案没有确切的依据,在未找到确切依据前暂不同意改变屋面形式。

    (七)空调形式选型应慎重,不建议采用分体空调。

    三、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你局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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