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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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东天仙戏园旧址内部装修及局部修缮工程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29459B/2021-001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文物保〔2021〕3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东天仙戏园旧址内部装修及局部修缮工程的请示》(河北文旅报〔2021〕2号)收悉。我局责成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进方案论证。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东天仙戏园旧址内部装修及局部修缮工程方案设计》。

二、本次内部装修及局部修缮工程应符合《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及其他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方案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恢复原有木屋架的板条抹灰施工工艺,保留原有历史信息。

(二)建议对原有历史信息进行展示陈列,在合理利用文物建筑的同时,保护与文物建筑相关的历史和人文环境。

(三)本建筑与相邻建筑间距、建筑构件耐火极限及安全疏散等方面存在不符合现行防火设计规范之处,根据《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建议对消防存在问题进行安全评估。

三、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你局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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