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对扶轮中学旧址外檐修缮施工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29459B/2021-0009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文物保〔2019〕22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对扶轮中学旧址外檐修缮施工的请示》(河北文旅报[2019]11号)收悉,我局责成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勘和方案论证。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天津市河北区扶轮中学旧址局部外檐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整体设计方案和修复思路。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应进一步细化损害查勘、原因分析和修复工艺方法,使各项方案内容更有针对性。

(二)建议进一步完善文物价值和历史沿革考证评估,着重补充完善“红色文化”相关内容。

(三)应对水刷石装饰、石材装饰、女儿墙及挑檐的损坏情况、分布范围进行细化查勘和图纸表达,查明相关连接构造作法,补充详图,有针对性做好原因分析和损伤程度判别。

(四)针对各类问题给出更加细化和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及要求。

(五)建议对雨水排水系统、空调安装和真实漆修复方案进行梳理细化。

三、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单位核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你单位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