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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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天津工商学院旧址建筑群21号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29459B/2021-0008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文物保〔2020〕32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自然博物馆:

《关于对天津工商学院旧址建筑群21号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进行审定的请示》(津自博〔2020〕15号)收悉。我局责成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方案论证。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天津工商学院旧址建筑群21号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修改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南侧檐墙开洞位置存在安全隐患,应在方案中进一步补充修缮措施。

(二)建议结合室内装饰层保护,减小一层、二层墙体加强范围。

(三)通风口改造措施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建议作为建筑背景处理。

(四)暖通空调系统、防排烟系统应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补充完善。空调室外机位置应结合建筑立面和室外场地整体考虑,地下室不应作为使用空间。

三、请你单位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我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你单位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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