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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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届博物馆优秀原创陈列展览推介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29459B/2021-0004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促进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和水平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天津市文物局指导天津市文物博物馆学会开展第三届(2021年度)天津市博物馆优秀原创陈列展览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关于提升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的指导意见》及《天津市博物馆服务标准》。

二、推介原则及方式

推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严格遵循推介工作程序、规则和纪律,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博物馆行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单位申报、现场汇报、专家评估、统一公布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实施

1. 天津市文物局指导,天津市文物博物馆学会主办。

2. 天津市文物博物馆学会展陈策划专业委员会组织推介活动办公室,负责推介的具体事宜。

四、参加范围

凡在我局正式备案且正常运行的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于2018至2020年运用或主要运用本馆藏品自主策划、举办,连续开放至2021年3月的常设陈列(含经全面修改、调整后重新开放的常设陈列),或展期不少于一个月的临时展览(含合作展览)均可参加。每个陈列展览只能参加一届推介。参加推介活动的博物馆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文物、标本等藏品被盗、损毁等重大安全事故。

五、推介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对存在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展览,坚持一票否决。对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或历史纪念活动而举办的重大主题展览,优先推介。适度兼顾大中小型博物馆及行业馆非国有博物馆和展览类型的平衡性、丰富性。

(二)展览选题新颖、个性鲜明,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知识性和原创性。展览内容能够体现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文化含量;展品组织科学合理、层次清晰、重点突出,信息传达准确、有效。

(三)展览组织有序、流程合理,策展人、内容设计与形式设计主创人员及团队、展览实施机构各司其职、角色清晰、分工明确。形式设计有新的探索或突破,新技术、新材料运用得当,达到形式设计与内容设计的和谐统一。展览制作精良,工艺精细,具有达标的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防止展品遭受自然损害的展出设施和环境。

(四)公众服务周到细致。利用网上展览、新媒体等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广泛、有效地进行展览宣传;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精致、特色鲜明。围绕展览组织开展讲座、研讨会、出版相关研究书籍等系列延伸教育活动。

(五)陈列展览深受观众欢迎,社会反响强烈。

五、实施步骤

(一)申报

各单位通过邮箱tjwgjbwgcgy@163.com(密码123456)下载《天津市博物馆原创陈列展览优秀奖推介申报书》,并准备相关附件,于2017年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优秀展览推介活动办公室(地址:河西区平江道62号天津博物馆历史部)。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JSJPZ@126.com。申报的一份纸质材料与电子版需一致。

(二)评审

推介活动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召开专家评审会。

(三)公布

推介活动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报送市文物局备案,市文物局于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向社会公布优秀原创陈列展览名单。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必须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单位在评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贿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专家评审时申报单位代表按抽签顺序汇报,在播放申报项目PPT的同时进行解说。每个项目解说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四)有关具体事宜请与推介活动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 天津市博物馆优秀原创陈列展览推介申报书

      2. 天津市博物馆优秀原创陈列展览推介章程(试行)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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