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申请和评定程序
设定该项审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308---200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一、申请单位应提供的各类证明、证件明细:
(一)饭店星级评定申请书(注明所申请的星级档次)
申请书的内容如下:
1、单位全称、隶属关系、企业性质、坐落地点、总投资和注册资金情况、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2、设施设备情况(客房数、床位数、餐厅餐位总数、附属设施情况);
3、 组织机构图;
4、员工专业化培训情况;
5、附饭店主要部位照片各一张(饭店建筑物外观、前厅、客房、餐厅);
6、 饭店根据《星评标准》自查情况;
(二)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消防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评定程序:
1、受理
旅游管理部门接到饭店星级评定申请后,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应在核实申请材料的基础上,14天内做出受理与否的答复。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申请由已被授予权限的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受理。三星级以上饭店的评定申请由市级旅游管理部门受理。
2、检查
受理申请后,相关星评机构应在一个月内安排评定检查。对检查未与通过的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加强指导,待接到饭店整改完成并要求重新检查的报告后,于一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对申请四星级饭店以上的饭店,检查分为初查和终检,检查方式为明查和暗访相结合。
3、批复
对于检查评审通过的饭店,旅游饭店星评机构给予评定星级的批复,并授予相应星级的标志和证书。对于经检查评审认定达不到标准的饭店,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不予批复。
饭店在建设初期,如果在设计、工程方面需要按照星评标准进行,我部门将给予免费咨询和技术指导。
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联系人:徐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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