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转发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预算单位:
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更好的执行《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实行资金和项目双重管理,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部门联动,采取措施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减少资金滞留。
二、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及时清算经费往来挂账,严禁虚列支出、挤占挪用、铺张浪费等行为,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三、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加强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