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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及编报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会〔2017〕7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津财会〔2017〕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局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依据和范围
各单位根据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单位真实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价值依据,资产台账、资产卡片等资产信息为数量依据编制资产报表。资产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资产,资产报表数据以2016年12月31日为填报基准日。
二、编报内容
(一)资产报表
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资产报表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表内数据、表间数据、本期与上期数据、资产与财务数据相互衔接。各单位可充分利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并在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结合决算报表编报工作,将资产报表和决算报表相同口径机构、人员情况及资产指标数据进行核对。
(二)分析报告
各单位在编报资产报表的同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析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参考格式)》撰写资产报表文字分析报告,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及资产数据情况,并对资产报表与决算报表同口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内容应当全面详实。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2016年资产报表通过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编制、报送(通过市财政专网登陆,网址:http://zcgl.tjcs.gov/zcgl)。资产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虚报、瞒报和错报现象,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和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完成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
2017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