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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1-20 15:23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机制、完善公开制度、严格公开程序,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推动、职能处室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扩大政民互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组织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等专项信息公开,并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高信息内容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全年通过天津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动态信息累计12072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9件(其中已主动公开信息9件,予以公开信息5件,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信息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补正信息1件,信息不存在1件),均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答复。2021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积极稳定社会预期,做好社会关注回应

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处置。截止共受理政民零距离留言67条,全部按期办结,满意率100%;积极办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工单,咨询类工单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同时购买第三方服务,监测网络舆情,对我市文旅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做出判断,并转相应处室办理,及时答复网民问题意见。切实保障了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四)强化专题教育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构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召开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部署会,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行讲解;聚焦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和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召开市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部署会,查漏补缺、整改提升,不断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文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梳理2020年以来标注为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转化为主动公开的共47件。规范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景区、剧院剧场、演出信息等便民服务信息在局官网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府工作部署还存在思想重视不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力解决这些问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针对个别干部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致使出现政务公开应付了事、内容要素不全、时间不新、变更不及时、信息有误等情况,我局将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思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必须完成的任务。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主动进行公开。

(二)夯实业务基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

我局将加强文旅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使局系统干部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属性界定,厘清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环节、主体、范围、答复、办理程序等理论知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为部门间核对和社会开发利用提供条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