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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鲲鹏假期(天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处罚
来源: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23-03-02 16:36

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 鲲鹏假期(天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别 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33007747028
案由信息 案由 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违则条款 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
罚则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决定信息 决定书文号 (津)文综罚字〔2023〕F-000016号
决定日期 2023.2.27
决定类型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万元)
执法主体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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