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的有关情况

1、《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视频   

2、《实施意见》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视频

3、我市发展民宿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视频

4、本市推动民宿业发展将采取哪些举措  视频

5、开办民宿需要办理哪些证照,在经营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视频

6、如何理解民宿概念里的“主人参与接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视频

7、民宿可以被评定为几个等级,为了放宽民宿市场准入,是否需要办理其他证照  视频

政策原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访谈实录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我市已于近期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陈冰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相关情况,陈局长,您好!

陈冰: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陈局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好吗?

陈冰:好的。近年来,我市的民宿发展迅速,市场旺盛,黄金周、小长假期间,蓟州区的人气民宿一房难求。据统计,我市民宿将近600家,主要分布在蓟州区、宁河区、宝坻区、武清区,市内六区主要是和平区。其中,蓟州民宿数量占我市民宿总量的80%以上。然而,随着民宿的不断涌现,也存在法律界定不统一,监管制度不完善,多头监管难以形成合力,消防、治安、卫生等技术要求难达标,与当地文化资源结合有欠缺等问题,成为制约民宿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相关部委对民宿的发展提出指导意见,为民宿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政策支持。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中明确:鼓励各地区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推进实施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民宿业发展,要求结合天津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落实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我们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民宿市场准入,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促进了民宿有序发展,为拉动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传承弘扬地域文化打下坚持基础。同时,全面提升了民宿标准化、产业化、品质化水平,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城乡和产业融合互动,助力全域旅游和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冰

主持人:《实施意见》包含哪些主要内容呢?

陈冰:《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适用对象、设立条件和保障机制等五部分组成。具体为:

(一)规定了民宿发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为“四个坚持”,即:坚持规划先行、有序发展;坚持市场主导、多元开发;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经营;坚持因地制宜、各具特色。

(二)界定了民宿的概念、规模和类型。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资源,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明确民宿属于住宿业,并根据所处地域的不同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同时,民宿的规模应为单栋建筑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三)规定了民宿的设立条件。从经营用房、建筑要求、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诚信经营等八个方面明确了设立民宿的基本条件。一是民宿经营用房的土地或房屋,权属合法、清晰;二是民宿应符合有关房屋质量要求,落实房屋质量安全责任;三是民宿要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四是民宿要遵守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五是民宿应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六是民宿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七是民宿要保持和维护生态环境;八是民宿要诚信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四)确定了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的保障机制。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等方面。一是提出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工作协调小组。二是明确了各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各区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要求目前已开展经营的民宿,各区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其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90日内,依照本意见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照手续。三是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中: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对接工作,负责加强等级民宿的管理,制定等级民宿相关服务标准并推动实施,开展民宿等级评定、宣传推广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加强民宿(非等级)行业管理,指导推动民宿行业有序发展;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民宿的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消防、公安部门负责民宿的消防监管和治安管理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民宿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各涉农区民宿发展规划进行指导,将民宿发展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和工作举措;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民宿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民宿经营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主持人:陈局长,我市发展民宿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

陈冰:我市发展民宿坚持四个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有序发展。各区要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交通布局、产业水平等情况,结合本市区域发展战略进行科学规划,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对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城乡重点区域统筹布局一批特色民宿重点项目,逐步推动全市民宿规范、有序发展。

(二)坚持市场主导、多元开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形式多样的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团队参与民宿建设、发展和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民宿发展规模较大的地区要推动成立民宿协会等行业组织,形成多元建设、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

(三)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经营。各区要组织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商务、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民宿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民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各具特色。鼓励民宿建设依托自然风光和民俗文化资源,突出天津特色,打造既有“名山、幽林、秀水、雄关”的乡野自然环境,又有“故居、洋楼、旧址、寓所”的历史人文环境,品质内涵丰富,具有区域特色的民宿品牌。

主持人:本市推动民宿业发展将采取哪些举措呢?

陈冰:通过系统性谋划、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规范管理、行业自律,对于促进民宿合法运营、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发展民宿业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具体体现。制定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民宿市场准入,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促进民宿有序发展,发展民宿业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形式,是推动我市旅游业尤其是乡村旅游提质增效的一个重要途径。二是要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民宿管理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要秉持审慎包容的态度,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要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服务流程,细化管理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抓好辖区内发展民宿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民宿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房屋产权人、民宿经营者、互联网平台、具体租客、行业协会等多方形成合力,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实现共赢。三是要对标对表先进地区。要进一步拓宽视野,突破思维定式,认真对标先进查找差距,虚心学习借鉴浙江、上海、广西、海南等民宿业发展较早、民宿发展、管理较为成熟地区的先进经验,把外地先进的管理理念方式与我市本地的优势有机融合,走出符合自己特色的民宿发展与管理模式。四是要守住安全底线。民宿经营过程中会涉及房屋质量、治安、消防、食品卫生、地质灾害等各种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民宿业主一定要承担起企业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民宿业安全平稳、健康发展。五是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着力宣传民宿发展和管理的新理念、好思路、好经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解读、典型范例的宣传推广。充分运用多种信息化手段推送推介特色民宿、品牌民宿,引导民宿业提升整体服务品质,提升竞争力和影响力,积极营造我市民宿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主持人:陈局长,开办民宿需要办理哪些证照,在经营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陈冰:一个是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个是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另外如果民宿经营餐饮项目,还需要办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经营中,民宿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卫生健康、住建、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其次,民宿经营者要注重邻里关系融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

主持人:如何理解民宿概念里的“主人参与接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呢?

陈冰:民宿主人参与接待是民宿区别于其他住宿业态的重要特征。民宿主人可以拥有民宿的产权或者使用权,民宿主人熟悉当地资源,能为客人有效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等服务。客人和主人要有互动,而不是酒店式的管理和服务。关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对业主居住权益应有的保障和尊重。同时,《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实施意见》有效地落实了《民法典》等上位法对于住宅小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居住权益的保障,对于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和居民生活安宁意义重大。

主持人:陈局长,民宿可以被评定为几个等级,为了放宽民宿市场准入,还需不需要办理其他证照?

陈冰:文化和旅游部于2019年出台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并于2021年6月规定民宿等级评定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其中,甲级民宿和乙级民宿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定,丙级民宿由各省市评定。不需要办理公安部门颁发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也不需要办理消防救援部门颁发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陈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本市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的主要内容,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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