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25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石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单行路、旅游景区安装附近导航图的建议,经会同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城市道路标志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天津市中心城区25处重要地点及旅游景区指引标志进行了统一规划,共计新建改造交通标志牌467面(其中发光标志20面),优化和完善了重点场站和地标性场所的路标指示牌设置,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指路系统,为推动天津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我市营商环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促进作用。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我市重点历史文化街区、片区和重要历史文化遗迹周边道路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完善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市城市管理委为有效解决老年人和外地游客在单行路和旅游景区迷路困扰,考虑我市道路通行实际,可优先利用公交站牌、候车亭等发布附近导航图,也可依附沿街围墙、建筑立面等明显位置设置安装。若按照相关规划确需占用道路安装导航图的,市城市管理委将依职责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属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标识等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旅游目的地电子地图上线标注工作。目前我市主要景区的电子地图上线标注率为100%。同时属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在旅游高峰期积极发挥志愿者和引导员的服务作用,着力提高广大游客特别是老年游客的旅游体验感和满意度,助力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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