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63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凌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露营经济扎好监管“帐篷”的建议,经会同天津银保监局研究答复如下:

露营旅游作为一种新业态,满足了大众旅游的新需求,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2022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印发之后,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露营经营中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发现:我市露营经济尚处于萌芽状态,露营营地数量不足,露营产业链运转滞后;营地配套设施不全,特别是非景区营地厕所、停车场、垃圾桶等公共服务设施短缺;营地管理不善,部分营地缺乏明确管理主体,存在垃圾随意丢、乱停车等不文明行为。

您提出的关于为露营经济扎好监管“帐篷”的建议非常及时,正逢疫情放开和“意见”印发前后,很有针对性,问题找的准,建议也很全面。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优化规划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提升产品服务品质、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持续用力。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郊野公园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不断完善营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主体管理,重点突出安全管理,积极引导“帐篷客”文明旅游,增加文明行为的自觉性。抓住发展机遇,培育壮大一批规范优质露营地,围绕“露营+”,打造露营延伸的旅游产品,全面拓展露营产业链。

关于“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推出露营旅游休闲保险服务”。目前,针对露营旅游者,我市辖区内保险机构已具备多类型保险产品,提供多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为在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提供风险保障;针对正规持照露营旅游机构,提供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险等保险产品,可为被保险人由于保单载明公共营业场所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给予赔偿。

关于“大力宣传、广泛普及文明露营和绿色旅游知识”。我局积极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绿色环保出行宣传,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引导广大游客应涵养文明露营风尚,做到文明出行。不前往“野景点”露营、不损伤草地、不乱扔垃圾,积极倡导“无痕露营”出游方式,营造全民注重环境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安全露营的宣传引导,强化汛期旅游安全管理,强化防火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手段宣传引导游客培养文明、绿色、安全露营习惯,自觉做好公共环境卫生维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设施规范使用等。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责任,加强有效监管,优化保险产品服务,强化宣传引导,有序健康发展露营经营。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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