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0266号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董丽敏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教育与文化融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建议”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落实情况

市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天津市非遗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使非遗进校园做到有法可依。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为加强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于推动天津文化“有传承”,继承和创新地方特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天津非遗保护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条例》关于针对青少年的非遗宣传、教育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市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与文化主管部门合作开展专题研究、学术交流、田野调查、信息采集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教育、人力社保、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推进产学研融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行现代学徒制,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

第三十二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融入相关课程。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活动,可以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单位参加,教育、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支持。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学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融入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学校建设。”

《条例》使我市的“非遗进校园”工作有了法制的保障。2019年,我局把《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贯列为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宣贯工作方案,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制作了一张图看懂非遗条例宣传彩页,非遗条例手册等宣传材料由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发放,举办了两次全市性的条例培训班,参加培训400人次。

二、对“做好‘非遗进校园’工作”的落实情况

1.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直属项目保护单位、市非遗保护中心认真做好“非遗进校园”工作

我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直属保护单位把非遗进校园工作作为重要的任务指标来完成。各区完成的主要进校园活动,有和平区非遗中心的非遗大篷车项目;河北区2019年传统艺术进校园活动,内容涵盖戏曲进校园、曲艺进校园、非遗进校园等板块,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优秀技艺在学校师生中广泛传播,更加坚定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河西区在区第十七幼儿园举办了主题为庆祝建国70周年“海河西岸民族情”民族团结教育暨河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滨海新区组织了历时五天的大港剪纸小传人暑期特训营活动,组织汉沽飞镲传承人深入河西一小辅导演出等等。

2019年6月,天津图书馆与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艺术管理系共同举办了“古籍保护 你我同行——古籍修复技艺进校园”活动。

市非遗保护中心本年度继续联合有关培训机构教师,推动进校园读本的编辑工作。

2.继续督导有关高校做好传承人群研修研培工作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是《国家“十三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任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研培计划有效地帮助传承人群增强了文化自信和传承实践能力,提升了非遗保护传承水平;丰富了非遗保护的举措,激发了非遗传承的活力,促进了非遗与现代生活的融合;同时,也增强了高校的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能力。2019年,我局按照计划,指导各高校完成开班计划,目前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相声班,南开大学的木版年画班,天津美术学院的剪纸班,天津工业大学的纺织班,天津大学的泥面塑和木雕班均已成功举办,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对“促进教育部门与文化部门协作”的落实情况

市教委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纳入传统文化教育中,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渗透到育人的全过程。在课堂方面,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设置,都体现了优秀传统文化、地方优秀民俗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并通过课时计划,使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地方课程《天津与世界》及校本课程,进课表,开齐开全开足,在保证开齐开全课程的同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每周对全市德育课教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教研活动。

下发了《关于推荐第三批中小学生实践课堂资源单位的通知》,与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天津海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推荐了天津市体育博物馆、河西区档案馆等9家单位为“天津市第三批中小学生实践课堂资源单位”,进一步满足我市中小学生在实践课堂资源单位进行体育精神教育、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大运河文化教育等实践活动的需求。

感谢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支持。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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