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全过程普法,让普法更有深度

近年来,围绕《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及《天津市旅游条例》的立法与修订工作,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在立法全过程加强普法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加强普法。在立法项目起草阶段,我局通过官方门户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并公开了立法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积极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这一举措不仅保障了立法的民主性,也提高了公众对立法过程的参与度。针对收集到的公众意见,我局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统一反馈,明确说明了意见采纳情况及未予采纳的理由,进一步增强了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立法草案征求意见

二是通过立法协商开展普法。为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局多次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各方代表参与讨论,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起草及《天津市旅游条例》修订过程中,通过召开多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吸纳了社会各界的智慧。

三是注重在立法调研与实地调查中加强普法。为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我局起草组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对立法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针对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我们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意见,为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武清开展立法调研

在山东省开展立法调研

召开立法论证会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与解读。法律法规公布后,我局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和解读。在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公开法规解读稿,利用津云新媒体等平台举办线上宣传展示活动,如《“保护红色资源 传承革命薪火”——《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线上宣传展示》。同时,我们还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举办政务访谈活动,对《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等法规进行深入解读,有效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陈冰副局长解读《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

《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线上宣传展示

五是积极利用数据库开展普法宣传。我局积极利用天津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这一平台,向社会公布了《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等法规文本。这一举措为公众提供了便捷的查询和学习途径,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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