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为局系统领导干部讲授了题为“抓实推进依法行政”的法治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局系统各级党组织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7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
二是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我局建立了普法责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定期召开普法工作推动会。年初,制定了《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本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渠道扩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知法守法意识。结合国家宪法日、中国旅游日、民法典宣传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集中普法宣传,扩大普法覆盖面。
组织局机关及局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完成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学习和考试通过率100%;组织机关干部通过“天津干部在线”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专题考试;组织局系统领导干部270余人参加法律知识闭卷考试。
三是推进《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立法工作。在市人大、市政府支持下,今年以来开展立法调研30余次,市人大常委会于7月、9月、11月进行了3次审议,形成了条例草案共六章五十一条,主要包括明确工作原则,细化政府工作职责;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细化科学合理利用制度,增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完善保障和管理措施,助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四个方面内容。目前,该条例经天津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四是加强文旅市场日常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常态化开展“强监管 提质效 促发展”专项行动,以五一、十一等节日假期为关键节点,围绕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文旅活动和重点文娱场所以及新业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文化娱乐场所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动剧本娱乐等新业态健康发展。2024年度,执法总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683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场所2042家次,办结案件141起,罚款175.54万元。执法总队共受理“12345”平台转办投诉工单905件,举报工单84件,转办完成率及转办核查率均达10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共计84.17万元。
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严格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四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中共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安排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全程列席局长办公会议,为会议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作用,局法律顾问本年度出具法律意见书200余件,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二)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落实落细。配合市政务办制定《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魅力城市近悦远来行动”3项文旅措施。制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细则》,成立我局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营商环境质量提升专题工作会议,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向政务服务办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及宣传情况11次,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3则。2024年,涉及我局营商环境质量提升相关措施共9项,全部完成。
二是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常态化监测考评成效。按照市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十项行动”,主动对标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更新了我局2024年《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常态化监测考评工作分工明细表》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在各业务处室的支持下,2024年第一季度常态化监测我局在全市24家单位中排名第4,较之前有了大幅提升。
三是针对服务对象开展了各类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具体情况包括:面向服务对象和安全行政管理人员组织安全培训2次,邀请专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相对人进行实地查勘和政策宣讲4次;开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宣讲2次;召开文旅行业协会专项会议,发放《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汇编》40余册;围绕基层审批人员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线上审批法律法规工作培训;赴滨海新区,对常用审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讲解,向滨海新区及各功能区赠送法律法规书籍64册。录制“营商环境大讲堂”,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制作了“一图读懂”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并在局官网公布。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了2024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资格专业考试,全市共1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均取得了合格的成绩。相继开展游戏游艺娱乐场所集中办案、“OTT+直播电视”执法实践培训班、“扫黄打非”工作培训会、旅游市场案卷评查及典型案例学习等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2024年,执法总队2名执法人员入选第五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3起案件获评2023-2024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
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案卷法制审核,所有案件均需对照裁量权基准做出适用说理,否则不予法核通过,确保案卷的合法性。2024年度,执法总队共法核行政处罚案件141件,持续确保案件审核率100%,案件合格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依托局官网、信用中国等网站,对行政执法案件信息100%进行了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并及时录入监管平台,强化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和电子数据采集等运用,持续加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在执法中普法。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和《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中、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展实时普法。利用发布行政处罚指导案例、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等方式向执法相对人宣传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引导执法相对人尊法守法。先后发布著作权、旅游、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典型案例10起,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社会以案释法。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社区、景区、学校等地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中国旅游日”“文明行为促进”“防诈骗”等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
四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演出领域,制定《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执法监管工作方案》,公布检查指引,成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现场监管大型营业性演出50余场次,未出现任何演出事故。在旅游市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旅游者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期间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4起,有效推动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在文物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将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妥善处理、及时回复国家文物局督办案件3起,今年已办结文物执法案件3起,累计罚款5万元,确保了我市历史文物资源的整体安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持续开展青少年版权保护季等系列活动,2024年度,全市办结侵权盗版案件83起,移送5起,罚款77.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13万元,依法严惩影响创新发展、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违法行为。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紧密结合暑期市场经营活动特点,重点围绕整治文化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六项违法行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总队多次会同属地文旅、公安部门实施夜查,全市2024年共查办涉未成年人案件29起,罚款17.96万元,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四)进一步完善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结合《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文化和旅游局大面积停电事件保障工作方案》等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市应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对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局属各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反恐怖安全防范预案、防汛减灾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等6大类应急预案,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应急能力。组织观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制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在肩》《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市安委会组织制作的《“三违”的代价》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学习370余人次,全系统共组织40场次3700余人观看。指导全市各公共文化场馆通过电子屏、两微一端等媒介线上线下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动安全警示宣传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应急预案培训教育。组织了4次集中培训,邀请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党校专家授课,组织文旅系统安全分管领导、重点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单位安全业务骨干全员参加。组织了线上培训,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局属单位、文化和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共841人完成了培训。
四是广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组织推动各区、各单位,按计划开展了消防、地震、反恐等应急避险演练,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进行演练评估及时分析改进应急处置方法。在5.12防灾减灾宣传日组织了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在暑期汛期旅游旺季组织了防汛减灾应急演练和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在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宣传月组织了消防应急演练,各单位开展应急演练81场,2443人次参加了应急演练。
(五)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聚焦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围绕“四个聚焦”,细化巡察工作方案,“将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议大事、谋大事,集体研究决定重要干部任免、人才使用、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评价评奖等重要事项,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是否完善党组织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明晰议事决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明确列入监督重点。2024年,局巡察办先后完成局属单位3名领导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为持续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案卷制作质量,今年组织开展了4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每次案卷评查,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随机抽取电子案卷16个,涵盖文化、旅游、出版、版权等多个领域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安全工作,事前不打招呼,不提前培训,力求达到通过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目的。强化案卷评查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鉴,针对个案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举一反三,吸取经验教训,持续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保障公众知情权,所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书均经过了法律审核,出具了书面法律审核意见书。2024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方面深度还不够,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入脑入心、学深学实。部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素养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是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不够全面,执法经验不足,对法条理解不够准确、严谨等问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存在未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使用频次不高等问题。
三是普法渠道方面,有待进一步拓宽。目前,依托普法基地面向人民群众普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普法渠道还有些单一,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方面还有所欠缺。同时,在普法中,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对于以上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5年,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天津市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会议暨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落地,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治理效能,为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局系统各级党组织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工作。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各级党组织年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不少于2次。
二是在立法方面,认真落实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我局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天津市长城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力争形成高质量的立法草案,为顺利通过审议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在普法方面,将继续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为抓手,压紧压实普法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各项普法工作;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和能力;加强宪法、民法典、文化和旅游类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文旅系统宣传优势,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文化和旅游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主动适应文旅融合发展的新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繁荣与规范,坚持强基础、补短板、守底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办好便民惠民利民实事。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凡涉及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等措施,依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
对全市各区文旅和审批部门开展全覆盖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加强审管联动;对我局55项行政许可事项(含255项行政许可子项)数据的事实要素、办理指南进行更新,核查完善事项库规程,更新新增备案事项的要素录入;推进京津冀许可事项同事同标。动态完善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指导各区根据《市级清单》编制完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断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与北京、河北文旅审批部门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借鉴两省市在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和行政审批中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创新审批工作。
五是持续规范文旅市场秩序,确保市场安全有序。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宣传新修订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督促各文旅单位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发现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台账不全的积极立案查处,切实保障我市文旅市场安全。 聚焦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目标,继续开展“强监管、提质效、促发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推动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治理效能;督促经营者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持续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