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不断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把全面开展权责清单自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并印发《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我局权责清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并解决推行权责清单自查工作中涉及的疑难问题。
二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单管理。依托市政务服务办开发的新事项库,对255项行政许可数据的事实要素、办理指南进行录入更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按照政务服务办下发的《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改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56项许可事项逐项确认、修改完善。
(二)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200余件。在审核中,坚持依法审批的底线,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追求优质服务的高线,与申请人做好沟通解释,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精准把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禁止外商投资的事项,认真审核申请单位的公司章程,逐级追溯,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精准把握“精简”与“合规”的契合度,通过信用中国(天津)等多种核查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所信息进行核查,确保申请人住所信息规范、有效,通过精简材料给申请人带来便利的同时,结合网络核查等方式,确保审批依法依规。以点对点精准服务、“不见面”审批、主动压缩审批时限等做法入选文旅部优秀典型案例。2023年以来,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行政效能综合考评”中,连续取得了满分的成绩。
二是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制定了《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新设立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学校、幼儿园距离及测量方法的通知》,明确了具体测量标准。制定了《天津市旅行社设立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制作《天津市旅行社设立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一图读懂”,推动实施旅行社设立许可告知承诺制,助力旅游市场绽放活力。
三是持续推进柔性执法。按照《天津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协同京、冀两地文化执法机构共同制订《京津冀地区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今年以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已对8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采取约谈教育、要求当事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开展柔性执法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立法筹备工作,与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加强沟通,签订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合同,推进相关调研工作。配合市人大、国家文物局调研起草大运河立法进展情况汇报和大运河文化遗产立法保护座谈会发言。
二是进一步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起草了《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办法》,推动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四)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四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及时公开《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保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有章可循。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成果。
二是严格执行《中共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安排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全程列席局长办公会议,为会议决策提供法律保障。重要事务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涉重大事项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定。会议必须在三分之二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的情况下方可召开,局领导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局主要负责同志在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时,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发表意见,并归纳意见作出结论。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今年出台的三项重大行政决策《天津市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天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均经过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多次审核修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并印发了《天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断规范执法人员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在行刑衔接方面,与天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相关文件,加强“扫黄打非”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推动“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在跨领域联合执法方面,分别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签订《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凝聚执法工作合力,完善问题线索通报、案件协办机制,为打造旅游目的地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在跨区域联合执法方面,京津冀三地文化执法部门审议通过2023年执法协作方案,三地致力于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协作,加大联防联治力度,构建京津冀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管控网。
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先后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出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法制审核工作制度,确保案卷的合法性,持续确保案件审核率100%,案件合格率100%;依托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天津市司法局官网、天津市文旅局官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按照各自不同的要求对行政执法案件信息100%进行了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并及时录入监管平台,强化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和电子数据采集等运用,持续加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文化执法领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实际行动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利用执法检查,重点面向经营主体普法。制作宪法宣传挂图和专业法宣传单,主动向执法对象宣讲宪法和文化执法领域相关法律知识,实现了执法过程中的精准普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在社区、景区、学校等地先后开展了“防养老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文明行为促进”“文明旅游依法维权”“防毒禁毒”等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六)进一步完善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19中国旅游日”联合气象部门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宣传短信100万人次;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紧密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组织在线观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片、气象科普教育片,收听收看电视台科教频道、电台新闻中心、电台应急之声节目,通过预警短信平台、楼宇LED显示屏、地铁车厢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修订完善行业应急预案。完善《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极端强降雨旅游景区应急机制》等预案,组织行业系统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反恐怖安全防范预案、防汛减灾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等6大类应急预案。
三是组织各项应急演练。行业内各单位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了消防救援、防汛减灾、地震避险等应急演练,通过参加应急演练,熟悉应急处置程序,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方法,各单位共计1560余人次参加了应急演练。
(七)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依托天津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始终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严格落实受理投诉首问追究责任制,实行“一站式服务”,坚持一人全程受理、第一时间联系、一心一意解决、做好一次回访,在旅游投诉质量调解过程中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共受理12345平台转办投诉680件,转派文旅市场举报工单9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69.66万元。
(八)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深化局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规范审计各项工作流程,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管控。现场审前提要求,明确审计重点内容,对重大项目、风险管控、经营活动、债权债务、审计整改作为必查内容;现场审中听汇报,加强对现场审计的指导,确保工作方向不走偏;现场审后严把关,特别是加强对审计证据、审计评价、问题定性等内容的审核把关,努力做到程序正当、范围适当、依据准确、结论客观。2023年,先后对2名局管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二是多举措做好执法监督工作。采取随同执法、实地走访、案卷评查等方式,以及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进行监督,督导市区两级执法队伍严格按照职能开展执法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订《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办案积分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打分形式对各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制作《2023年上半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数据分析报告》,有效聚焦问题短板,明确改进方向。
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以评促改。今年8月,在全市文旅系统内抽调机关干部、法制审核、执法骨干等人员组成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随机抽查案卷,采取人员线下集中,利用平台线上互评的方式组织开展了案卷评查。评查结束后,制作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主要问题汇总表》并在全市文旅系统进行了通报,以评促改,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保障公众知情权,2023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还有待持续深化。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是普法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在普法方式上,目前主要通过专题法治教育培训、播放普法视频、张贴宣传页、观看庭审直播等方式进行,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方面还有所欠缺,新媒体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是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入,需要理论联系实际、入脑入心、学深学实。对文旅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尤其是每年“立、改、废”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梳理和学习,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库,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
对于以上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年初,制定了《2023年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为首要任务,全年持续学习。组织机关干部通过“天津干部在线”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并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组织学习全国普法办发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视频以及普法短视频。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
二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了《2023年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出台全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项法治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和年度考核评价机制的作用,局党组定期听取各单位各部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汇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深入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安排“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邀请专家开展“民法典合同编解读”“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专题法治教育培训,局机关领导干部、全市文旅系统19家单位,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通过集中授课、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文旅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不断提高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市文旅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为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局系统各级党组织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不断走深走实。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有机衔接;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规范化水平,加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促进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着力提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效能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分工和清单,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
三是加快重点项目立法步伐。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按计划推动《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立法调研、起草、报审和审议等工作,为大运河遗产得到更系统更完整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提供法律支持。
四是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并公布2024年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决策质量。
五是继续加强市场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文旅市场治理行动,整治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立完善旅游领域质量评估体系,推进我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A级旅游景区、等级旅游民宿和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与复核,推荐申报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甲级和乙级旅游民宿、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工作。培育规范新兴业态,持续推进剧本娱乐场所和剧本备案,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确保新业态行稳致远、健康发展,努力营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市场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文化旅游新期待、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