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普进行时|天天讲四普(七)

问:三十一、如何开展普查成果质量抽查?

答:市级普查机构结合统计抽样调查的理论和方法,制定抽查方案,开展抽查样本的抽选、任务包制作、实地调查、内业审核、结果测算等工作,抽查各区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准确性、规范性,客观评价普查质量。

问:三十二、如何开展普查成果总结和应用?

答: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经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文物普查相关成果与相关部门共享,充分发挥文物普查成果在服务行业名录认定公布、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问:三十三、普查成果都包括哪些?

答:普查成果包括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

问:三十四、我市普查成果中的目录成果包括哪些?

答:建立天津市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

问:三十五、普查成果中的图件成果包括哪些?

答:基于普查数据成果,以区为基本单元,逐级汇总生成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汇总生成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一张图”。

分类生成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17年修正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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