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赴蓟州区开展普查试点验收工作

4月26日,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前往蓟州区对普查试点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蓟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蓟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情况向工作组作汇报;技术指导组专家进行交流提问、情况核实,对试点工作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提出意见建议。
    蓟州区高度重视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先后召开蓟州区“四普” 试点工作推进会、试点工作中期研讨会,现场调查总结会等会议,科学编制实施方案,落实经费,组织试点工作队,开展普查标准、设备及安全保密工作培训。

蓟州区负责古墓葬类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对试点地区邦均镇开展地毯式调查,对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对已掌握的新发现文物线索、普查过程中新发现文物进行调查,做到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全调查。试点工作中对普查标准规范、普查系统和采集软件进行试用测试。

下一步,蓟州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将按照验收组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信息填报与普查数据审核,对试点总结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市普查办将汇总各区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和技术指导,确保高质量推进我市“四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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