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部署推动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2024年4月19日,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体会议,通报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办公室组建方案,审议办公室工作细则,研究推进我市下一步普查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同志、联络员、各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深刻认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新任务新要求,践行应保尽保,丰富文化内涵,推动系统保护,吃透精神、全面覆盖、严谨求实、加强保护,本着保护第一、应保尽保的原则,对文物资源进行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

要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启动实地调查。组建并培训好普查队伍,用好普查软硬件系统,试点区要对普查标准规范、普查系统和采集软件进行试用测试,完成田野调查与信息填报。实地调查要加强对普查队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把控质量,确保原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要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媒体协同联动,开设四普工作专栏,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创新成果,展现各区在积极开展普查工作中的生动案例,宣传文物保护的理念和原则,凝聚社会各界支持配合文物保护的社会共识。

会议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各专项工作组要落实职责分工,保持高效运转,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对各区的指导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协同推进普查各项任务,高质量做好我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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