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关于对《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法制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就《条例》积极建言献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swljzcfgc@t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意见”字样。

2.来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梅地亚艺术中心(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处收),请在信封上写明“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意见函”字样。

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3日。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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