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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法制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和...【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全面落实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精神,充分挖掘和展示大运河天津段文化和地域特色,促进大运河沿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关于《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   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津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起草了《天津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条例制定必要性   大运河是中国古代创造的一项伟大工程,201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大运河天津段是大运河重要组成部分,河道总长182.6公里,依次流经静海...【查看更多】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关于《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       我局于2024年3月15日至4月13日,通过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发布《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发布期止,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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