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段春华

段春华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并就新一届常委会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巨大成就的五年,是奋力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的五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天津扎实实践、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市第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迈出了新步伐、跃上了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的要求,结合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学习培训,扎实开展交流研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努力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领行动,牢记“三个务必”,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融入天津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和优势,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悟笃行,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制定五年学习规划和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健全党组带头学、常委会集体学、专委会专题学、人大代表履职学、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等多层面常态化学习机制,落实党组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第一主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制度,组织党组学习18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34次,连续五年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先后多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上交流发言,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入领会道理学理哲理,掌握运用立场观点方法,提高了谋划工作的政治能力和指导实践的理论素养。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两次人大工作会议要求,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天津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需求,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机制新方式,提出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的举措,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平台载体,推动制度、实践和工作创新,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始终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处处对标对表,事事校正紧跟,确保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扛起应当承担的责任,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做到市委要求和全市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制定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汇报工作,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本届以来,向市委请示报告348件次。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确保在市委领导下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9次,其中加开9次,审议议题642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13人次,圆满实现党中央和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二、坚持务实管用有效,持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需求,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做到应时立、适时改、及时废,立法工作呈现出分量重、数量多、节奏快、质量高的特点。全国首次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在津召开。本届以来,审议通过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02件,其中,制定法规52件,作出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5件,修订法规15件,作出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决定20件。

  强化高质量发展立法。落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作出实施国土空间发展战略、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促进和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等决定,推动构建双城互动、新区带动、各区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围绕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作出促进和保障制造业立市的决定,制定促进智能制造发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条例。围绕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制定或修改知识产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促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等法规,助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出台种子、农业机械化促进等法规,对畜牧、渔业、农药、动物防疫等条例作出修改。围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旅游促进等条例。围绕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制定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体制机制创新举措进行固化和规范,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加快民生保障立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新冠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作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率先对禁食野生动物作出规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公共卫生安全立法修法工作作出专项安排,中医药、院前医疗急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民健身等法规已审议通过。关注“一老一小”,制定或修改养老服务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法规。聚焦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健全就业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华侨权益保护等法规制度。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法治力量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针对大气、水、土壤、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管理、生态文明教育等开展立法修法,形成了有总有分、要素完备的系统法规制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服务和保障“871”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作出关于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决定,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修改绿化、海域使用等法规。积极探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双碳”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蓄能发力。

  深化弘德立法。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修法,使法规制度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为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和市民文明素质养成,制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文明行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社会信用、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等法规。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突出常态长效,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对反食品浪费、节约用水作出规范。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推进社会治理立法。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在街道办事处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中明确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推动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完善供水用水、供热用热、燃气管理、土地管理等制度,规范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统筹发展与安全,完成地方粮食储备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道路交通安全、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消防等领域的立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制定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司法鉴定管理等法规,作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加强协同立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的协同与合作不断深化。坚持重点立法项目协同起草、同步审议、同时实施,共同制定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决定、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举办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决定,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更多法治力量。目前,京津冀三地人大协同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并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上作出专项安排,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做好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32件政府规章、312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开展法规专项清理,推动清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部署要求,严格遵循立法权限和程序,健全体制机制,拓展方法路径,突出地方特色,立好法、立良法、立务实管用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项目选题上,准确领会意图,聚焦中心任务,回应社会关切,把准立法方向,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组织方式上,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重要法规实行“双组长制”,建立工作专班,多方参与,联合攻关,形成了工作合力。在立法形式上,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把握着力点,找准“小切口”,突出“小快灵”,做到“小而精”,努力使法规形式多样、各有特色。在法规制度上,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勇于先行先试,创新制度设计,深入开展创制性立法,积极探索提出适用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了一批首创、首部的地方性法规。在开门立法上,强化立法调研,扩大人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全程参与,落实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度,加强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使立法工作充分体现民主民意。在质效并重上,尊重立法工作规律,坚持急用先行,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立法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三、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增强监督刚性

  常委会正确认识和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丰富改进监督方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五年来,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04个,开展执法检查34项,进行专题询问7次,组织专题调研16项。

  加强和改进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履职尽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对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着眼于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换动能、促转型,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及重大项目、政策措施实施等报告。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听取审议智能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旅融合等报告。听取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报告,强调要全方位深化重点领域合作,高水平推进协同发展。聚焦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听取审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职业教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发展、人才工作等报告,助力激发第一生产力、激活第一资源、激扬第一动力。围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节约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报告,助力美丽天津建设。审议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听取审议养老服务、妇女儿童健康、退役军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急救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全民健身、供热、民族团结进步、侨务工作、结对帮扶困难村、安全生产、殡葬管理等报告,推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动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首次听取审议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追逃追赃工作不断深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知识产权审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基本解决执行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报告,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坚持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听取审议市级决算、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强化对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审查监督,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不断深化。健全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机制,听取审议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强化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偿债能力等监督,要求管好用好资金,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风险。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实现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全覆盖,亮家底、晒细账,强调要强化管理、提质增效,守护好共同的财富。抓好落实问效,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开展预算执法检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邀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全方位参与审查监督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管好“钱袋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横向跨部门、纵向跨市区数据共享,线上查询监测、线下调研分析有机结合。稳步推进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子系统建设。

  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使监督更有力度、更具实效。聚焦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主题不变、镜头不换,连续4年开展执法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护航绿色转型,精准发力,持续加力,先后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绿化、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数据发展应用、中小企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检查了乡村振兴、土地管理、渔业管理、畜牧、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聚焦民生领域和群众利益问题,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中医药、传染病防治、职工养老保险、文物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就业促进、物业管理、消防、养犬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强化依法依规,突出“依法”二字,把握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原则,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强化方法创新,增加暗访和随机抽查比例,四级代表座谈、第三方评估、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公众调查等多种手段并用,提高了检查的科学性、精准性。强化问题导向,瞄准难点堵点,敢于较真、敢于叫板、敢于碰硬,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执法检查报告问题部分普遍占到二分之一篇幅。强化跟踪问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清单式反馈,紧盯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整改到位见效。

  深化专题询问工作。聚焦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建设、卫生健康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展询问,首次询问法院、检察院的有关工作。改进专题询问组织方式,探索开展调研询问,增加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播放暗访纪录片等环节。在专题询问中,做到了提问直截了当、切中要害,应答直面问题、实话实说,在问与答的互动中形成共识,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良策。

  将专题调研作为重要监督方式,注重与立法工作和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围绕“十四五”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华侨华人在津发展等方面工作开展调研,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为加强和改进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与北京、河北、山西等省市人大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区域协同开展监督和视察调研。在协同立法基础上,同步启动、联合检查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结合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联合视察跨界河流污染治理。服务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共同深入大清河流域调研。围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开展调研,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一宝贵遗产。

  五年来,常委会不断深化对监督工作规律的认识,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方法手段,拓展广度深度,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新提升。突出正确行权,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真监督、真支持。突出服务大局,把准用力方向和工作重心,紧扣大事要事,贴近民生民利,关注热点难点,着力推动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突出综合用力,针对不同监督项目,灵活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出连环招、打组合拳,增强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系统性。突出同频共振,发挥各区人大和人大代表作用,听取吸纳群众意见建议,推进贯通衔接,上下联动,共同行动,放大监督的综合效应。突出刚性监督,严把调研、检查、报告、审议、转送、整改各环节,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的实际效果,切实把监督压力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持续优化服务保障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拓展履职平台载体,推动代表工作的组织方式活起来、服务保障实起来、管理监督严起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深化拓展“双联系”工作。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240余名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代表,面对面常交流,键对键勤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通过经常走访、定期接待等方式,听取反映群众的心声呼声,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制定人大代表之家基本规范,加强“一家一站一网一中心”建设,强化指导推动,优化功能布局,丰富活动内容,架起代表与群众的连心桥、直通车,推动1783个家站中心活动常态化,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动力,增强了代表工作活力。

  真督实办代表议案建议。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重结果、也重过程,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证代表履职行权、加强改进工作、推动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认真分解任务,明确办理时限,加强沟通协调,抓好责任落实。注重议案办理工作实效,深入调研论证,积极采纳吸收,及时反馈审议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代表提出的389件议案全部办理完毕,其中159件议案涉及的53个立法项目经常委会审议通过,39件议案涉及的31项监督工作得到落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全环节衔接、全流程跟进,落实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机构重点督办制度,建立健全两次答复、两次评价机制,实行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管理,努力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双提升。代表提出的5909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有效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

  着力发挥代表作用。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强化代表的职务职责意识,促进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健全相关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分专题全程参与立法工作,重要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结合代表工作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邀请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完善代表专业组工作机制,积极支持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广大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无私奉献,在为民服务中奋勇争先,在紧要关头时挺身而出,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成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提升服务代表水平。推进代表培训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统筹初任学习、履职学习和专题学习,深化线下专题培训,丰富线上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完善制度,采取多种途径,推进市级国家机关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规范代表履职管理,建立电子档案,严格履职情况记录,每年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扭住发挥代表作用这个关键,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代表的工作质量。注重统筹谋划,紧扣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把代表工作与开展立法、监督等相融合,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整体性,有序推进、有效开展。注重组织引导,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创造条件,精心组织安排,努力提高代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多方联动,推动代表工作机构与各专门委员会协作配合,促进与各选举单位协同行动,强化与各国家机关协调联系,形成共同做好代表工作的合力。注重能力提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各种知识学习,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树牢服务意识,提高保障水平。注重制度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总结和固化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专门作出决定,提出明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实,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自觉提升政治能力。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建设,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做对党忠诚、担当作为、依法履职、本领过硬、改进作风的模范。强化阵地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治“四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修改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执法检查等制度规定。适时调整会议组织形式,合理安排会议议题,优化会议流程,丰富报告形式,全面使用电子阅文系统,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严格请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确保会议出席率。加强宪法法律和相关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落实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召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交流会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其法定性、专业性、经常性优势,协助常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各专门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起草和审议法规草案,积极组织实施监督事项,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贯彻落实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要求,强化一流意识、瞄准一流标准、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大力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促进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坚持精心精细精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事创业的事业心、责任感,尽职尽责做好服务协调保障工作,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制定专门意见,加强统筹推动,提高调研实效,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用好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载体,开展对策性、实用性工作研究,加强前瞻性、系统性理论探索,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优化常委会会议报道方式,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推进“刊网微”融合发展,努力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代表故事。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召开推进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夯实工作基础,充实工作力量,推动依法行权。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促进作用更好发挥。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深入各区人大和基层联系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推动全市所有区、乡镇实行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在街道推行民心工程人大代表会商制。作出相关决定,依法主持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选举,指导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各位代表,五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只有学深悟透这一科学理论,才能真正做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我们必须持续深入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学习好、把握好这一科学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善于从中明确方向、获得智慧、汲取力量,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提升推动事业发展,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

  二是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旗帜鲜明地坚持好贯彻好体现好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政治效果。

  三是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使根本政治制度拥有深厚坚实的根基,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人民当家作主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环节、贯穿于发挥作用的全过程。

  四是必须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等职权,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要职责。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天津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依法推进全市各项事业、各项工作和各项治理,保证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全局中发挥职能作用,在大局下展现担当作为,才能不负职责使命,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任务、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在中心工作中找准定位、在服务发展中统筹推进、在大战大考中尽职尽责,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六是必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满生机活力,具有面向未来、面向实践、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我们必须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的认识,深化对人大工作定位和工作规律的认识,坚定制度自信,注重工作创新,在加强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推动人大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十分宝贵。五年来,常委会接续奋斗、艰苦奋斗、团结奋斗,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勠力同心、辛勤付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形式还不够丰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刚性还不够突出,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服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本领还不够过硬,机关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制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市委明确提出,要着眼今后五年,围绕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导向,聚焦事关天津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十项行动”,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在津沽大地。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做好各项工作,为深入实施“十项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在立法工作方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对立法提出的新课题新需求,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质量与效率并重,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强化创制性立法,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立更多务实、管用、行得通、有特色之法。研究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助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就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作出决定,制定人才发展促进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加强食品安全、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等方面立法。围绕推动绿色发展,就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作出决定,修改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促进、全民阅读促进等法规。深化京津冀协同立法,拓宽协同领域。完善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二是,在监督工作方面。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方式方法作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的重要抓手,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聚焦聚力、深督实促,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深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就业促进、乡村振兴、儿童健康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燃气工作、支持鼓励台胞在津投资兴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报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养老服务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湿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强化调研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在代表工作方面。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制度机制,优化服务保障,努力提高代表工作能力。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联系代表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常态化联系,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深化两次答复、两次评价工作,推动高质量、高效率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化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突出政治之训、理论之训、能力之训,注重培训质量,强化组织实施,做好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支持原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促进代表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增强工作合力。

  四是,在自身建设方面。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好人大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完善机制、打造平台、搭建载体,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议事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运转效率。坚持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加强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各方面知识学习,自觉补课充电,增强履职能力。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调查研究。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人大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深入实施“十项行动”、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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