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暑期到了,随着旅游市场回暖升温,旅游包车业务也逐渐复苏。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行社旅游包车安全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和事前预防,主动防控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及时排查并消除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游客和旅游服务人员生命安全,依据《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21〕146号)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工作的通知》(津交安办〔2023〕125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严格旅游包车和团组监管。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督促旅行社在包租车辆环节,通过查阅有关证照材料、登录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等方式,查验旅游包车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要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要推进跨省旅游团组电子行程单制度。推动实现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和旅游团组行程单信息共享比对,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精准监管。
(二)强化旅游客运监管执法。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强化节假日、暑期、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的旅游客运监督管理,加强执法协作和违法行为移送,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或者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向无相应许可资质的客运企业等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要把督促游客使用安全带情况作为检查旅行社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未履行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的旅行社、导游纳入文明旅游评价范围;将信用管理与行政处罚协同推进,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认定。
(三)严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隐患治理。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配合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严格开展旅游客运有关事故调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全链条分析,督促旅行社整改隐患、堵塞漏洞。要深化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旅行社,依法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将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市场主体清退出旅行社市场。要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记录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相关违法失信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交通”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通过信用分级分类加强重点监管、精准监管,推动失信联合惩戒。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规范旅行社安全管理。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督促旅行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认真落实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填报旅游团队“一团一报”制度,及时上传电子合同。一是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安全记录良好的地接社承接当地旅游服务,要求地接社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旅游包车企业和车辆;二是提前对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遇极端天气或者安全隐患路段,要及时与地接社、旅游包车企业沟通,合理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与游客商议解除合同;三是严格落实《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把好旅游团队“组团关、行程关、落地关”,在旅游合同、宣传材料、行前说明会、行程途中对游客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提醒;四是面向本企业重点岗位员工开展教育会,要求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发车前告知、途中提醒等制度,及时告知、及时提醒乘客使用安全带。旅行社在游客行前说明中,要对规范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作重点说明,导游在发车前(包含车辆途中休息再次发车时)应当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并在行车途中特别是行经高速公路、危险路段时提醒游客检查、系好安全带。对 不听劝导、坚持不使用安全带的,在车辆安全停靠的前提下,与驾驶员共同做好劝导服务。鼓励同行游客加强安全带使用相互提醒。
(二)强化游客出行安全告知。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督促旅行社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在与游客订立旅游合同时,告知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明确提示并约定严禁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违禁物品乘车等内容,并在行前说明会、行程中重申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乘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要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与旅游包车企业订立合同时,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游客出行安全管理和服务、规范使用安全带等进行明确约定,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
(三)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督促旅行社加强导游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和教育培训,对违法违规从业、安全隐患突出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脱岗培训或者调离关键岗位。要督促相关经营者聚焦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应急处置、违禁物品识别处置等方面,开展常态化、针对性培训。
三、强化政府和社会共治
(一)深化部门协同。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负责、同频共振、综合治理”的旅游客运安全管理格局。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在旅游场所、旅行社办公场所,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游客提升安全文明出行、防范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意识和技能,自觉选择合法旅行社和旅游包车、规范使用安全带、禁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强化社会监督。要指导旅游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坚决抵制侵害旅客、游客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
特此通知。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