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今日,山西省大同市发生一起旅游客车侧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紧急通知精神,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之前下发的关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通知要求,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责任,着力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要持续强化旅行社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旅行社认真落实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填报旅游团队“一团一报”制度,及时上传电子合同;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安全记录良好的地接社承接当地旅游服务,要求地接社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旅游包车企业和车辆;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遇极端天气或者安全隐患路段,要及时与地接社、旅游包车企业沟通,合理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与游客商议解除合同;严格落实《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把好旅游团队“组团关、行程关、落地关”,在旅游合同、宣传材料、行前说明会、行程途中对游客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提醒。在游客行前说明中,旅行社要对规范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作重点说明,导游在发车前(包含车辆途中休息再次发车时)应当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并在行车途中特别是行经高速公路、危险路段时提醒游客检查、系好安全带。对不听劝导、坚持不使用安全带的,在车辆安全停靠的前提下,与驾驶员共同做好劝导服务。鼓励同行游客加强安全带使用相互提醒。同时,导游员要在行车前提醒驾驶员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在行车途中如遇危险路段、极端天气,要及时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妥善处置,确保行驶安全。

二是要持续督促旅行社坚决执行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要推进跨省旅游团组电子行程单制度。

三是持续强化游客出行安全告知。要督促旅行社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在与游客订立旅游合同时,告知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明确提示并约定严禁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违禁物品乘车等内容,并在行前说明会、行程中重申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乘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注意事项。要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与旅游包车企业订立合同时,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游客出行安全管理和服务、规范使用安全带等进行明确约定,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

四是要持续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要督促旅行社加强导游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和教育培训,对违法违规从业、安全隐患突出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脱岗培训或者调离关键岗位。要督促相关经营者聚焦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应急处置、违禁物品识别处置等方面,开展常态化、针对性培训。

五是要持续强化旅游客运监管执法。要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的旅游客运监督管理,加强执法协作和违法行为移送,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或者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向无相应许可资质的客运企业等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要把督促游客使用安全带情况作为检查旅行社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六是要做好联合开展隐患排查。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严格开展旅游客运安全隐患排查和有关事故调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全链条分析,督促旅行社整改隐患、堵塞漏洞。

七是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督促旅行社严格执行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救助的同时,要按照《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报告,不得误报、延报、谎报、瞒报。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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