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拟确定天津港文化旅游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初评与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天津港文化旅游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swljscglc@tj.gov.cn;传真:022-83602575。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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