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的通知

全市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内容建设,引导促进网络视听精品内容创作与生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近日发布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评审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54号),对申报2021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的工作做出了工作部署。

本年度该项工程参评作品应为处于创作阶段的原创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节目等。征集工作分为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各单位应参照《通知》关于参评作品的参评要求,在申报截止日期结束前,登录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jpcz.pingshen.nrta.gov.cn/hkpss/dist/site/jpcz)注册并按照平台的有关说明完成填报工作。我局将按照总局要求,对符合参评要求的作品进行初评,择优推选。总局将对全国所有省局推选的作品进行评议,入选扶持项目的,总局将给予资金扶持、创作指导、宣传推介和播出支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此项工程申报工作。各单位要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主题,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主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传统文化,选送出一批内容创作紧扣时代脉搏的、思想精深的、艺术水平精湛的、制作精良的原创作品。

联系人:传媒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曹忱;

联系电话:022-83602545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扶持项目评审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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