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下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和地区(第三批)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221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区两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有序组织实施,切实维护游客安全与合法权益。一要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及时妥善处理涉旅纠纷。二要督促旅行社确保旅游产品质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境外供应商、合作商,做好线路设计和产品对接,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倡导安全、文明、绿色、健康旅游新风尚。三要加强监督执法,严格要求旅行社切实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出境旅游团队信息,对未执行相关要求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依据《旅行社条例》和《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四要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和地区(第三批)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