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旅行社投诉信息公示如下:
一、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2021年第二季度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共受理旅游投诉、咨询333件。其中,天津8890便民服务专线平台接办301件(我队办理229件,转各区办理72件);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接办28件(我队办理10件,转各区办理18件);其他途径接办4件。已办结296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的还有37件。经我队调解,为游客累计索赔7.3万余元,依法维护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旅游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
一是合同约定不规范。在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接办的投诉案件中,违反合同约定类的投诉占85%。主要表现在宣传旅游产品时,一些宣传广告对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描述不具体,新增或者变更内容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和合同约定脱节,导致游客按照宣传内容旅游时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而投诉。二是地接导游变相增加购物店、缩短景点游览时间导致的投诉问题。此外,旅游行程中购物后退、换货难也是较为普遍的投诉问题。
三、暑期旅游提示
暑期已至,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提醒广大游客做好个人防护,平安出游。
一是拒绝不合理低价游。通过分析以往旅游投诉问题,很多低价旅游线路依然隐藏着很多套路,一些所谓的纯玩团,实际暗藏购物店。为此,参团旅游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旅游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不要冲动,注意保留证据、理性维权。
二是建议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建议游客在出游前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并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
三是注意保护自身安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宜的游览线路和娱乐项目,对于涉水、漂流等项目,在游玩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的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遵守安全提示和工作人员的提醒。成年游客应照顾好同行的老人和儿童,避免发生危险。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