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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4年度天津市文博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的通知
来源: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发布时间: 2024-11-19 10:00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天津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丰富的文博资源,设计开发具有天津特色文化元素的创意设计作品,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市文旅局、市教委将联合举办“2024年度天津市文博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文博·创意·津韵

二、大赛时间

大赛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4月15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活动启动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作品征集阶段:2024年11月20日—2025年3月15日;

作品评审阶段:2025年3月15日—4月15日,分初赛和复赛,入围复赛作品须提供打样作品;

颁奖典礼、成果转化阶段:2025年5月。

三、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博物馆

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

天津市文物博物馆学会

(三)协办单位

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

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参赛内容

(一)文创产品赛道

立足文创产品的平面和实体开发,以天津博物馆、平津战役纪念馆、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国家海洋博物馆等我市博物馆馆藏资源和大沽口炮台、法国公议局旧址、独乐寺、大运河等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及海鸥表等天津老字号为主,深入挖掘文物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进行文创产品、纪念品、视觉识别系统、文博IP等文创设计。

(二)数字文创赛道

从文物数字化角度出发,围绕天津可移动、不可移动文物和海鸥表等天津老字号资源,进行数字文创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IP形象或纪念品、数字盲盒、NFT头像、数字表情包、虚拟人、数字装置艺术、元宇宙3D虚拟场景、AR/VR导览、电子票证等数字文化艺术表现形式。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要求

1. 参赛者保证所提交的参赛作品不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如因参赛作品引起法律纠纷,其责任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给大赛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参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三件。

3. 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不予修改、退还。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初审合格后,参赛者不得要求撤回。

4. 参赛者提供的资料和相关信息应当详尽、准确,如有变动,参赛者应及时联系大赛组委会进行变更。因参赛者提供的资料和相关信息错误或者发生变更未向大赛组委会说明,导致大赛组委会无法与参赛者取得联系而造成的损失,参赛者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大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或许可其他单位使用参赛者通过大赛提交的所有资料、信息等数据及作品进行本次大赛的宣传推广,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网站、微信、app等)和线下的宣传推广等;参赛者无权向大赛组委会索取报酬。

(二)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需契合大赛主题,设计元素必须与天津文博要素有关,具有天津文化特色,能够展示天津文化遗产资源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及时代价值,打造兼具艺术创新、又接近生活的文创产品。

2. 作品上传需包含设计图、效果图、设计源文件,及设计说明(包括不少于200字的创作说明、量产说明、成本与终端售价设定、客户分析及其他说明等)。图片格式报送JPG / PNG格式文件;分辨率300dpi;设计图尺寸210mm(宽)×297mm(高)。

3. 产品效果图要求多角度,能体现作品原貌,并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cm)。

4. 数字文创设计组中数字装置艺术、虚拟人、元宇宙3D虚拟场景、景区AR/VR导览等作品如有视频文件,视频格式报送MP4/MOV格式文件;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时长在3分钟以内。

5. 参赛作品可量产,可被工业化设备制造。

6. 参赛者应保证设计作品内容中不含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破坏社会稳定、违反公序良俗以及侮辱、诽谤、淫秽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暴力的内容;

(2)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4)骚扰、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5)境外电视台,境外制作公司的台标等logo;

(6)恶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内容;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一旦发现参赛作品中含有前述内容,主办方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删除上述内容,取缔参赛资格。如因设计内容违反相关要求,导致相关国家机关或机构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行政制裁措施或者导致任何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参赛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方或第三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参赛者也应一并赔偿。

7.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曾经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同类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予评奖。

8. 参赛者参赛作品经大赛评审获奖并领取奖金的,该作品著作权由大赛组委会和参赛者共同享有,参赛者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大赛组委会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权利。

9. 参赛者参赛作品未获奖的,该作品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和获奖作品享有展览展示的权利。

六、报名流程

(一)参赛者须填写“天津市文博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附件)。

(二)参赛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jwcds@163.com,将邮件以“参赛赛道+作品名+作者姓名”命名。

(三)入围复赛作品须提供打样作品,大赛组委会将联系复赛者沟通邮寄方式。

七、奖项设置

大赛将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及组织奖,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对一、二、三等奖给予一定资金或实物奖励。

附件:天津市文博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

市文旅局   市教委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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