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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旅游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规划与资源开发处
发布时间: 2024-11-11 05:00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处室:

《天津市推进旅游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第42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推进旅游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旅游资源普查是列入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的重要工程。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部署要求,树立新形势下的旅游资源观,优化我市旅游空间布局,促进优质旅游资源向优质旅游产品转化,加快建设都市型、体验式、年轻态、人文韵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促进旅游资源在我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旅游资源普查,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一定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展调查,进行分类定级和系统管理的过程。

天津市旅游资源普查对象和范围,为全市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

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为8大主类、23个亚类和110个基本类型。 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具有天津特色的旅游资源类型。

三、普查工作机制

天津市旅游资源普查采取“统一指导、分区普查”的工作机制。

市文化和旅游局设立天津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普查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资源开发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财务与基建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规划与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文物保护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革命文物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规划与资源开发处,按照全市一盘棋、标准统一的原则,加强对各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指导,为各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委托专业实施机构,具体实施全市旅游资源普查。

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设立本区旅游资源普查机构,落实属地职责,配合普查实施机构做好本区旅游资源普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结合《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国家标准涉及的普查内容,以及具有天津特色的旅游资源类型,主动加强与本级相关部门特别是与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育、气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动,在获取旅游资源普查线索及信息方面争取支持,构建全市联动、多方参与的普查工作格局。

四、普查阶段任务安排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部署要求,天津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应于2025年12月之前完成。结合我市实际,普查工作将按以下阶段统筹安排。

(一)摸底调查,编制《旅游资源名录表》(初稿)

普查实施机构以区为普查单位,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对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国家标准,结合市、区特色,通过收集资料、进行全方位调查等方式,对旅游资源单体开展摸底调查,编制《旅游资源名录表》(初稿),力争对旅游资源单体全覆盖,为实地调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初步评价,对旅游资源单体等级提出建议。

(二)实地调查,采集《旅游资源单体普查表》信息

普查实施机构根据《旅游资源单体普查表》需要填报的指标项,对于《旅游资源名录表》(初稿)汇集的旅游资源单体,以及实地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旅游资源单体,进行信息采集。对地理位置及经纬度、所在区域及进出条件等信息进行测量,对性质与特征、保护与开发现状、资源开发利用方向等情况进行调查,拍摄影像信息,进行旅游资源单体评价。

(三)信息整理,开展旅游资源信息填制与审核

信息整理以“在线录入、离线备份”为原则。普查实施机构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单体普查表》的信息进行全面整理,完善《旅游资源名录表》,以区为单位填制《普查区实际资料表》,并进行信息审核。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本区旅游资源普查信息,应落实属地审核主体责任。普查实施机构对全市旅游资源信息进行复核。应确保信息的完整、详实、准确。

(四)资源评价,确定旅游资源单体等级

普查实施机构在摸底调查、实地调查、信息整理的基础上,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通盘统筹,确定旅游资源单体等级。

(五)成果集成,形成普查报告、图谱,构建旅游资源信息体系

1.编制全市及各区旅游资源普查报告

普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旅游资源赋存环境、旅游资源开发历史与利用现状、旅游资源类型分析、旅游资源等级分析、旅游资源空间特征分析、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议等。报告应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旅游资源情况,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议应具有实际指导性。

2.绘制全市及各区旅游资源普查图谱

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国家标准,绘制旅游资源普查图谱,包括旅游资源总图、旅游资源类型图和旅游资源评价图等图件。

3.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旅游资源信息体系

全面、完整、详实整合天津市各旅游资源单体信息,从地域、类型、级别、开发现状、周边环境与配套等方面,多角度进行旅游资源梳理、分析。通过多角度分析、整合,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旅游资源体系,有效服务于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载体。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一盘棋、市区联动、多方参与的原则,形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合力,全面掌握天津市旅游资源总体情况,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旅游产品开发、场景创建、宣传推广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守正创新,确保工作质量

新形势下,旅游消费方式由传统的观光转变为观光、休闲、度假、康养、娱乐等并重发展。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应树立新形势下的旅游资源观,加强对新兴旅游资源的调查研究,顺应从观光时代向休闲度假时代的转变,高质量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促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三)发挥资源价值,推进成果应用

人民群众对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期盼,要求我们尽快摸清我市旅游资源家底,推进普查成果应用。旅游业对于文旅资源优化配置、历史文化传承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开发的作用日益凸显。应结合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推进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新策略、开发新产品、拓展新空间,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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