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市普查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推动落实我市文物普查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我市文物普查已进入第三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开展好普查自查自检与补充调查、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实地调查验收,推动普查第三阶段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到文物新发现力度对于实现应保尽保,夯实文物工作基础至关重要。各区要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好自查自检和补充调查,将加大新发现力度作为当前重点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自查自检与补充调查,解决“应发现未发现、应纳入未纳入”问题,推动新发现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会议要求,要开展好老城文物专项调查,进一步加大老城文物保护力度。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以市级骨干力量为主的专业调查队伍,在老城范围内开展拉网式调查。老城所在区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专项调查,主动提供已有普查成果、已掌握资料线索,共同开展专项调查。新发现文物建议清单要及时录入普查系统。
会议强调,实地调查验收是对各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过程评价,是加强普查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各区要高度重视实地调查验收工作,认真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指导意见,严格执行普查标准规范,严肃对待并做好验收工作。
会上,对普查第三阶段各项任务进行了分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同志、各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