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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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原开滦矿务局大楼修缮工程现状勘察与设计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529459B/2023-000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文物保〔2023〕19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物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审核<原开滦矿务局大楼修缮工程(现状勘察与方案设计)>的请示》(津和文旅〔2023〕59号)收悉。我局组织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了现场勘察和方案论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原开滦矿务局大楼修缮工程(现状勘察与方案设计)》。

二、所报方案应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方案文本中应进一步加强以文物保护为先导,明确最小干预原则,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可逆性、可识别性等基本原则。

(二)应明确限定工程范围,结合图纸量化表述工程规模。

(三)优化完善图纸表达方式,补充结构等相关专业方案设计图纸。

(四)修缮过程中应加强对包含重要历史信息的建筑结构及其附属构件的保护。

三、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你局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此复。

2023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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