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审<独乐寺附属四合院建筑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蓟文物报〔2021〕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委托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论证。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独乐寺附属四合院建筑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要结合墙体拆砌,加强墙体防潮及抗震措施。
(二)梳理历次修缮过程中的历史信息,予以合理甄别,妥善处理。
(三)补充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三、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须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本体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特此批复。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