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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01-28 00:00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印发了《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机制、完善公开制度、严格公开程序,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等专项信息公开,并通过多渠道、多领域发布天津文化和旅游信息。

全年通过天津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86件,并向市级查询单位——天津图书馆、市档案馆、市行许可服务中心提供主动公开文件245件、735份。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4件,其中,网上申请24件、信函申请0件;已完成答复24件(申请信息不明确5件)。在办理过程中,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同时,加强对天津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的维护与管理,确保了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1231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0

28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37

84

行政强制

0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4

683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1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1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1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1

 0

 0

 0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标准来衡量,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处室还存在主动公开事项不清、相关文件精神和法律规定掌握不透、公开流程不明的问题;对内容发生变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特别是按照市委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天津市文化行政执法总队调整为我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后,执法类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今后,我们将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