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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河西区鑫晨铭光文具用品店(翟某亮)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处罚
来源: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22-07-08 15:25

当事人信息当事人名称天津河西区鑫晨铭光文具用品店(翟某亮)
当事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3MA06AANF3X
案由信息案由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违则条款《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罚则条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决定信息决定书文号(津)文综罚字(2022)F-000039号
决定日期2022.7.5
决定类型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执法主体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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