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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新艺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传播他人作品的处罚
来源: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22-07-15 11:20

当事人信息当事人名称天津新艺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别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MA05MQ4J3N
案由信息案由未经权利人许可,传播他人作品
    
违则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罚则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决定信息决定书文号(津)文综罚字[2022]F-000038
决定日期2022.7.11
决定类型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07
执法主体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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