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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睿和印艺科技有限公司印刷企业印刷出版物未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处罚
来源: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22-06-03 11:35

当事人信息当事人名称天津睿和印艺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别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BBPG29
案由信息案由印刷企业印刷出版物未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
违则条款《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罚则条款《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决定信息决定书文号(津)文综罚字〔2022〕F-000024号
决定日期2022年6月1日
决定类型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执法主体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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