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关于大连上善旅行社有限公司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且拒不改正的处罚
来源: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22-05-13 11:00

当事人信息当事人名称大连上善旅行社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别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1199PA46
案由信息案由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且拒不改正
违则条款《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罚则条款《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决定信息决定书文号(津)文综罚字〔2022〕F-000027号
决定日期2022.5.12
决定类型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执法主体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