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910号提案的答复

靳方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文化振兴规划与天津文旅深度融合的提案”的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很好。

结合乡村文化旅游工作,我局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打造文化旅游村。从我市部分区选择10个困难村,深入挖掘其历史文化资源,努力将这10个困难村打造成为主导产业优、文化韵味足、市场口碑好、引领带动强的文化旅游村,并以这10个文化旅游村为抓手,传承乡村文化,全面提升我市乡村旅游品质。

二是加强乡村人才培养,以提高服务技能为抓手,加强天津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2020年以国家乡旅学堂为支撑,积极组织各涉农区参加了40余堂网络直播课,有效提升了培训的广度,确保在疫情期间持续得到最前沿的行业动态和管理知识,加强对乡村旅游管理者、经营者、从业人员等乡村旅游核心层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是积极做好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推荐工作,推荐天津市符合条件的11家旅游村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优先享受国家有关支持政策。

四是为规范乡村旅游服务,我市出台了《乡村旅游区(点)服务评定规范》地方标准,以标准化建设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深挖乡村文化精髓,提升乡村旅游品质。依据《乡村旅游区(点)服务评定规范》(DB12/T 790-2018),评选出24家市级乡村旅游区(点),加强对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的管理和提升,增强乡村旅游品牌效应,推动天津市乡村旅游高质量稳步发展。

五是开展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验收,推动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全市高标准验收通过达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近30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验收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涵盖设施设备、功能配置、标识牌匾、开放时间、管理制度、服务项目、活动场次、人员配备、特色品牌、信息报送等30余项标准要求,既注重“硬件”,也注重“软件”,有效提升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品质,推动了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均等化。2019年,全市共有1177个村居和176个街镇申报首批达标验收,453个村居和121个街镇全面达标,达标比率为45.3%;2020年,全市共有2398个村居和85个街镇申报第二批达标验收,2363个村居和85个街镇全面达标,达标比率为98%,申报总量及达标比率较2019年均翻了一倍以上,第二批达标验收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截止目前,全市达标街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共计206个,占全部街镇的84%;全市达标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共计2816个,占全部村居的60%左右。第三批达标验收结果将于2021年上半年公布,届时预计全市90%以上村居基层文化设施将实现高标准达标建设。

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乡村文化振兴以及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有关要求,积极统筹利用现有经费渠道,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相关文旅融合研究。一是落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要求,安排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资金,将乡村文化振兴、文旅融合等方向列入重点选题,支持相关专题科研项目开展。2020年,共安排该项资金1200万元。二是支持天津社科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每年安排社会科学届千名学者大调研活动经费,支持其围绕我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现实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应用型研究,为相关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三是在财政增收困难、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持续保障社会科学院等机构科研经费,用于举办“小穿论坛”等乡村振兴研究论坛活动,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献言献策。

通过市财政上述系列措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村文化振兴和天津文旅深度融合研究经费问题,但还需持续做好研究经费保障,推动发挥研究成果应用。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文化旅游和社科研究等部门,根据委员的建议,加强我市乡村文化和文旅融合等特色应用型研究,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和文旅产业发展。

“十四五”期间,以“能融则融、宜融尽融”为原则,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发展理念,按照“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要求,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充分融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壮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通过文化赋能旅游助力天津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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