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3年市级旅游度假区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丰富我市旅游度假区产品,提升旅游度假区建设、服务和管理水平,根据我市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总体安排,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22)国家标准,经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开展了2023年天津市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

经评审,东丽湖旅游度假区达到市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认定为2023年市级旅游度假区,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方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22-83602682。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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