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津文旅听公字〔2022〕第 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64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市必提学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行非法出版物行政处罚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7月28日10:00时

二、听证地点

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10楼党建活动中心(河西区梅江道20号大数据中心南楼)

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2年7月28日9:00前至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处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并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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