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文物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提高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实现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执法队伍认知度和认可度普遍提升,全面展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新形象。

二、岗位练兵

面向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围绕政治练兵、法治练兵、业务练兵、实战练兵、科技练兵等5个方面,开展全员练兵。

1.政治练兵。坚持政治建队,强化党建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为重点,筑牢“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思想根基,切实将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要求落实到日常执法业务工作之中,保持执法队伍鲜明的政治本色。

2.法治练兵。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为执法人员的必修课,全面学习、准确掌握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开展“学法、讲法、用法”活动,将法治学习作为岗位练兵的基础性工作抓牢抓细抓实,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践行者。

3.业务练兵。以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为导向,采取自学、集中培训、东西部对口交流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涉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应用。

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专题栏目开展执法业务自学和自测,市区两级执法人员(以信息更新后的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执法机构人员为准)应于8月31日前完成自学自测,自学达标标准为80学分、自测达标标准为60分。

4.实战练兵。将岗位练兵与迎接党的二十大执法保障行动、“扫黄打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与举报投诉处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重大案件报送、案卷评查等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全方位提升执法办案技能,增强履职能力。

5.科技练兵。推进平台综合执法业务深度应用,完善平台数据信息,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信息化建设。推广移动执法系统,熟练操作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提升执法效能。

三、技能竞赛

技能竞赛综合考察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规章、执法办案、证据固定、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掌握及应用情况,分为个人初赛、团体初赛和全国复决赛(考察范围及规则说明见附件)。

(一)个人初赛。考察执法人员个人能力和素质。设置政策法规、案卷纠错、平台应用及网络案件证据固定3门专业考试。全体执法人员(含各区执法支队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均应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比赛,执法总队领导班子成员可以自愿参加。单科成绩第一名及总成绩第一名的执法人员代表本市参加全国复赛。

(二)团体初赛。考察参赛支队集体作战及协作能力。初赛总成绩由岗位练兵、科目考试和现场竞赛三部分组成。

岗位练兵成绩,指参赛支队全体执法人员个人自学学分、自测考分两项成绩之和,占初赛总成绩的10%,凡应学应测而未学未测者扣相应分数。

以支队为单位报名组建代表队(含执法总队五个内设支队)参加科目考试及现场竞赛。科目考试,设置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案卷纠错、平台应用及网络案件证据固定3门专业考试,其成绩占初赛总成绩的30%;现场竞赛比赛规则另行规定,竞赛时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其成绩占初赛总成绩的60%。

每支代表队由4人组成,原则上应包括1名女性、1名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执法人员,女性、35周岁以下两个条件可以重合。获得团体初赛第一名的队伍代表本市参加全国复决赛。

(三)全国复决赛。代表本市参加全国(个人赛)复赛的执法人员要力争个人单项奖和全能奖;代表本市参加全国(团体赛)复赛的代表队要力争进入前8名方能参加最后的决赛。

四、表扬奖励

参照部级奖项设置,市级设置以下个人和团体有关奖项。

(一)个人奖。个人奖设单项奖和全能奖,授予参加个人初赛的执法人员。个人单项奖授予个人初赛政策法规、案卷纠错、平台应用及网络案件证据固定3门专业考试成绩前8名的个人,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个人全能奖授予3门专业考试总成绩前8名的个人,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

(二)团体奖。团体奖设单项奖和全能奖,授予参加团体初赛的代表队。团体单项奖分别授予初赛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案卷纠错、平台应用及网络案件证据固定3门专业考试前3名的代表队,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团体全能奖授予参加初赛的代表队,设一、二、三等奖各1个。

(三)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面向区级文化和旅游、宣传、司法、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根据岗位练兵、初赛组织及日常执法工作开展、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宣传、法治宣传等情况,设置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

根据市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对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并符合推荐条件的个人,按程序申报市级“五一劳动奖章”。

根据市妇联有关文件精神,对获得团体全能一等奖的单位、对获得个人单项一等奖、个人全能一等奖的个人,且符合相应评选条件,由市文旅局归口系统在下一评选周期优先申报“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有关市级称号的申报由各区工会、团委、妇联以及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是今年的重点工作。各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活动安排部署。各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并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责,与宣传、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加大宣传。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是提高人员素质、建设过硬队伍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运用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专业形象,为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提升执法业务能力、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三)务求实效。各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将岗位练兵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鼓励、组织更多执法人员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将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与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紧密结合,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目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王静 ,联系电话:83602678;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综合室 赵兆,联系电话:28657797-1027;

          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 曹培刚,联系电话:28209058;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赵启明,联系电话:23082313;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杨海军,联系电话:84236315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青少年发展和权益保护部 吴香湘,联系电话:28268285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发展部 刘芸,联系电话:83604110)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市总工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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