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方案

为做好2020年度天津市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级别

2020年度申报艺术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及岗位要求

本市(含驻津)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在职从事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等专业的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艺术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参评本系列职称。

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评审标准

2020年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国家及我市艺术系列评审标准执行。

四、评审方式

2020年本系列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五、申报数额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应在单位岗位空额内进行申请,填写《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职数情况表》(见附件)。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推荐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申报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查核实,并组织单位推荐小组或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或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一半的,用人单位不得推荐。要按照我市职称公开制度要求,做好评审政策、标准、程序和推荐结果的公开公示。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进行网上提交并准备申报材料。经单位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职称业务主管部门。

(三)网上提交

用人单位确定推荐的人员需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人需注册登录系统,填写个人业绩成果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单位审核后提交至职称业务主管部门。

(四)呈报

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核定申报人员材料和各级别岗位数额后,将汇总后的申报人员材料统一呈报至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机构(先进行网上系统提交,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机构确认接收后再按规定时间报送纸质材料)。

(五)审核

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机构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单位岗位数额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评审

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机构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审阅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赞成票达到出席评委专家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为通过。

(七)公示

评审结束后,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机构将及时在网站上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八)颁发证书

按照我市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安排发放电子职称证书。

(九)材料退回

职称评审工作完成后,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前来领回申报材料,各级单位应及时将材料发还至申报人手中,并做好职称评审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七、材料要求

职称评审须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交审核,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机构审核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从信息系统生成并打印,具体纸质材料要求为:

(一)业务主管部门准备的材料

1.信息系统生成的《职称评审委托函》1份(A4纸打印盖章);

2.信息系统生成的《报评人员名册》1份(A3纸打印盖章);

3.《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职数情况表》(见附件);

4.破格申报的,还须按要求提交破格推荐材料。

(二)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A4纸双面打印,高级3份,中级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A3打印一式20份);

3.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任现职以来本人业绩综述1份,以及节目单、奖励证书、业绩证明函、论文、著作、专利、案例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八、时间安排

(一)10月16日前,各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网上申报材料提交至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机构;

(二)11月2日至11月6日,收取纸质申报材料(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梅地亚艺术中心北楼1303室;联系方式:83602552);

(三)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12月31日前,召开评审会议并公示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印发评审通过人员通知。

九、公开方式

本系列职称评审有关信息通过天津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hly.tj.gov.cn/)予以公开。

十、相关要求

1.各单位在推荐申报中要严格落实《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制度,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落实申报人和单位共同作出诚信承诺制度,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要求,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逐级审核。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机构网上审核确认接收后,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应由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人员本人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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